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3号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和《兽药注册办法》规定,经审查,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,核发《进口兽药注册证书》,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、说明书、标签以及磺胺嘧啶、甲氧苄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(试行)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此前发布的上述产品兽药质量标准、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 1.进口兽药注册目录
2.质量标准
3.说明书和标签
4.磺胺嘧啶、甲氧苄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(试行)
农业农村部
附件1
进口兽药注册目录
兽药名称 |
生产厂名称 |
国 别 |
进口兽药 注册 证书号 |
有效 期限 |
备注 |
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 Compound Sulfadiazine Suspension |
法国维克 有限公司 VIRBAC |
法国 |
(2019) 外兽药证字 55号 |
2019.6.10 — 2024. 6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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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注册 |
猪伪狂犬病活疫苗(Bartha K-61株) Swine Pseudorabies Vaccine,Live (Strain Bartha K-61) |
西班牙海博莱 生物大药厂 LABORATORIOS HIPRA, S.A. |
西班牙 |
(2019) 外兽药证字56号 |
2019.6.10 — 2024. 6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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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注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