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84号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,我部组织制订了兽药制剂中非法添加磺胺类及喹诺酮类25种化合物检查方法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农业农村部
2021年1月6日
附件下载:
特此公告。
农业农村部
2021年1月6日
主办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: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
网站识别码bm21000007 京ICP备05039419号-2 最佳浏览器模式:1024*768分辨率
网站保留所有权,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